(一)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登記清冊
(三)戶籍謄本(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及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但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
(四)繼承系統表
(五)遺產稅繳納或免稅證明文件
(六)權利書狀(如無法檢附者,應由繼承人出具切結書,並於登記完畢由地政事務所公告註銷)
(七)其他依法律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相關表單可至內政部地政司/線上服務/下載專區/表單下載
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downlist/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