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調查時,如土地所有權人到場指界,但指界確實有困難時,得請地籍查人員和測量人員協助指界並告知土地所有權人界址點位置,其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者,視同自行指界;或向地政事務所繳費申請鑑界,以使土地相鄰界址確定,作為地籍調查、測量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