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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認所有土地位置界址?

需申請土地『鑑界』,所需之基本證件為:
1.填妥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土地所有權人(或繼承人)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共有人之一代表申請即可)。
3.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土地登記簿謄本或承租地租約書影本等證明文件。
4.印章。
5.測量費:以每筆一公頃以內一筆4000元,超過1公頃者,每增加半公頃增收半數,增加不足半公頃者,以半公頃計;至於面積超過10公頃者,得視實際需要,另案核計。測量當天請自備制式界標,如有需要可於收件時一併向地政事務所購買。
※如委託代理人送件,除上述事項外,須另攜帶證件及印章以供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