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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繼承登記應檢附何種文件?

申報繼承登記需檢附下列文件:
一、登記申請書
二、登記清冊
三、繼承系統表
四、戶籍謄本(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及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
五、繼承權拋棄書 (如有拋棄繼承者須檢附)
六、印鑑證明書 (申辦分割繼承時檢附)
七、遺產分割協議書 (申辦分割繼承時檢附並貼印花)
八、遺產稅(免)納證明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民國三十八年六月十四日以前所發生之繼承免附)
九、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若遺失則須檢附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