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工作平等法》自112年8月18日起修正名稱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本次修法依照「有效性」、「友善性」及「可信賴」的三大原則,明確規範職場性騷擾管轄範圍、 建立外部公權力申訴調查機制、增訂處罰規定、簡化申訴流程及提供相關協助資源,遏阻職場性騷擾事件發生,並完善被害人保護及扶助。歸仁地政事務所性騷擾防治申訴管道宣導:(一)申訴專線電話:06-3308377轉803(二)申訴專用電子信箱:zengyi8227@mail.tainan.gov.tw
《性別工作平等法》自112年8月18日起修正名稱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本次修法依照「有效性」、「友善性」及「可信賴」的三大原則,明確規範職場性騷擾管轄範圍、 建立外部公權力申訴調查機制、增訂處罰規定、簡化申訴流程及提供相關協助資源,遏阻職場性騷擾事件發生,並完善被害人保護及扶助。
歸仁地政事務所性騷擾防治申訴管道宣導:(一)申訴專線電話:06-3308377轉803(二)申訴專用電子信箱:zengyi8227@mail.tainan.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