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權利書狀及申請應用地籍資料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附表修正「登記(簿)謄本或節本工本費-人工影印」及「土地建物異動清冊影印工本費」二項之費用,由現行影印工本費每張新臺幣五元,調漲至每張新臺幣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