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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人楊仁欽領回被繼承人楊掌所遺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北段1663、1663-3、1663-4地號等3筆不動產標售價金之公告。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南部分公司公告,關於楊仁欽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設立之專戶提撥價金乙案,經審查無誤,依法公告,公告期間自115年3月10日起至115年6月8日止。